近日,我委将陆续推出部(bu)分农业(ye)执(zhi)法(fa)案例,通过案例形式向公众宣贯农产(chan)🅺品(pin)安全(quan)相(xiang)关法(fa)律(lv)法(fa)规,同时(shi)给出日常(chang)生活(huo)小技巧,帮助居(ju)民(min)(min)朋友们辨别真伪、确保农产(chan)品(pin)质量安全(quan),保障市民(min)(min)身体健康!
案件简述:
2022年9月,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某乡镇一冷库内执法检查时发现,多箱预包装冷冻动物产品包装箱体上无正规产品包装印刷和配料表,无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标志,打开包装确认为动物产品预包装冷冻产品。执法人员要求该冷库负责人提供该批动物产品所对应的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企业无法提供。大队执法人员依法确定该商家销售的动物产品为不合格产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法(fa)律(lv)法(fa)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guo)动物防疫法(fa)》第五十一条 屠(tu)宰、经营、运输的动(dong)物,以(yi)及用(yong)于科研(yan)、展示、演🐼出(chu)和比赛等非(fei)食用(yong)性(xing)利用(yong)的动(dong)物,应当附有(you)检(ji🦹an)疫证(zheng)明;经营和运输的动(dong)物产品,应当附有(you)检(jian)疫证(zheng)明、检(jian)疫标志。
辨别小技巧:
居民(min)朋友们可在购买动物产(chan)品(pin)时,让(rang)商家提供《动物检疫(yi)合格证明》,确定该批动物产(chan)品(pin)具(ju)有合法的《动♈物检疫(yi)合格证明》后,才能放心(xin)购买。